根据《浙江农林大学“龙源茶文化传播”校企合作基金管理与奖学金捐赠协议》规定,辽宁龙源教育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集团)持续向浙江农林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共计120万元,资助浙江农林大学办学,用于浙江农林大学汉语国际推广茶文化传播基地建设(以下简称“茶文化基地”)。其中16万元用于茶学与茶文化学院教育发展项目“龙源汉语教师海外志愿者奖学金”和“龙源茶文化传播奖学金”,表彰和奖励在茶文化艺术呈现与国际交流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团体和个人。
第一条 “龙源茶文化传播”奖学金类别
龙源语合中心志愿者奖学金、龙源《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补贴、龙源茶文化传播使者奖学金。
第二条 奖励对象
茶学与茶文化学院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及茶文化基地中国茶谣国际茶礼队全体队员。
第三条 奖励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未受党、团纪律处分或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四条 评审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龙源茶文化传播奖学金评比条例》(见附件一)进行申请,并提交先进事迹佐证材料;
2.基地按照申请条件及推荐名额数进行初选;
3.“茶艺呈现与国际交流”奖学金由学院组织集体评审,对基地报送的候选团队和个人的事迹,从活动持续的时间和频率,活动效果、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和比较,确定获奖人选及团队;
4.基地及学院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本年度“龙源茶文化传播”奖学金获得者。
第五条 申报时间
本次“龙源”奖学金的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5日;评选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5日。
第六条 注意事项
获奖学生须填写《“龙源茶文化传播奖学金”获奖学生承诺书》(见附件二),应合理使用奖学金,不得铺张浪费。
第七条 申报表递交方式
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24年2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teaculturebase@zafu.edu.cn;
纸质版请于2024年2月26日前递交至学16-206办公室;
咨询电话:姜老师 13003660192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茶文化基地负责解释。